代理加盟
1.代理商申请人自愿加盟“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体系。
2.代理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在工商局正式注册的企业法人身份,具备公司营业执照。
3. 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
4. 面积150平米以上固定的高档办公场地。
5. 有规范的企业组织机构和运营该项目的团队
6. 认同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
7. 具有利于发展黄金投资业务的行业或渠道优势。
8. 代理商申请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共同铸造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品牌形象。
9.能够执行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区域代理商的规定与佣金政策,不得代理其它同类产品。
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代理商提供的支持
一、为代理商提供经营代理业务所需要的一切营销资料,包括:宣传页、客户协议合同等。
1. 为代理商提供及时准确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的行情。
2. 对代理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3. 协助代理商进行市场推广,开业后在当地协助操作黄金投资报告会。
4. 提供媒体宣传支持,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自己公司的网站上为代理商网站做链接,及代理商介绍。
5.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佣金回报。
二、作为该地区的独家代理商
代理商申请加盟合作程序
1.咨询
代理商申请人与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了解“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业务体系。
2.申请
有意加盟者按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填写代理商申请表。(请从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下载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代理商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理商申请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申请表及上述材料传真给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资格审查
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到代理商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后,进行分析,审核,公司初步确认其资格后,在三日内发出确认函(电)。
4.合同确定
代理商申请人收到确认函(电)后,双方商讨合作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后,既签定“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 委托代理协议。
5.经营方案
合同一经签定,深圳市德裕金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即按照合同上所规定的向代理商提供“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业务相关的文件,宣传材料等。
6.培训和开业



